威海东海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属于船舶和相关装置制造及维修,根据《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0年度山东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》(鲁环函〔2020〕152号)的相关要求,公司需开展清洁生产审核。公司按照《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》(环发[2010]54号)要求,根据《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程序的规定》(环发[2005]151号)、《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》环发[2008]60号要求,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。
通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活动,提出了14个可行性清洁生产方案,包括12个无/低费方案,2个高费方案。14个清洁生产方案全部实施完成,共投资100.90万元,全年可获得经济效益100.59万元(其中节约钢材57万元,年可节约油漆39万元,节能降耗产生的经济效益2.29万元)。方案的实施有效的提高工作效率,降低生产成本,保障产品质量,节约劳动力,减少废弃物的产生,优化了工作环境。减排VOCs排放量约15.6t/a。预防海面漏油等环境风险,防止污油水入海。通过审核公司达到了节能、降耗、减污、增效的目的,较好的实现了预期的清洁生产目标。
2021年1月12日,依据《清洁生产审核办法》(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)、《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》(环办科技[2018]5号)等文件的相关要求,威海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专家组对企业进行了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,验收结果合格。